“法徽红”守护“生态绿”——重庆涪陵区法院全力保护南方红豆杉工作见闻 世界即时
原标题:“法徽红”守护“生态绿”——重庆涪陵区法院全力保护南方红豆杉工作见闻
在江峡相拥的重庆涪陵,一棵棵常年青翠、叶似羽毛的“绿色精灵”散落在村落里、大山中,向天而生,见者惊艳。
这些“绿色精灵”就是南方红豆杉。它们是250万年前第四纪冰川期遗留下来的古老树种,也是世界上公认的濒临灭绝的天然珍稀抗癌植物,被称为“植物界大熊猫”。
(资料图)
为守好这些树,居于长江之滨的环资审判法官破旧立新,聚众智、汇众力,从创新判决到巡回审案,从协同保护到移动普法,一幕幕以“法徽红”守护“生态绿”的生动司法实践在不断上演。
创新判决,让思路“活”起来
“现在开庭!”
今年3月9日上午10时,伴随一声清脆有力的法槌声,一起非法移栽南方红豆杉案在涪陵区同乐镇同建社区公开审理。这是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首例在移栽珍贵野生植物案中创设“原地管护”判决方式的案件。
家住涪陵区大木乡的徐某某,并不熟悉南方红豆杉这个名字,倒是打小就知道有一种植物叫“梓柏”,四季常绿,冬不落叶,甚是好看。
2017年4月,徐某某在山里干活时偶然发现4株小拇指粗细的“梓柏”。“这么好看的植物,放在院坝里观赏再合适不过了。”他没多想,便用柴刀将4株“梓柏”连根挖出、剔除枝桠,栽植在自家院坝的显眼位置,后被民警走访发现。
承办法官李信梅受理此案后发现,判后执行成了一个棘手的难题。瘦弱的植株能禁得起移栽的二次折腾吗?需要划定特定区域接收被移栽植株吗?她在心里不断盘算。
“南方红豆杉对生长环境要求较高,将已经移栽存活的植株再次‘搬家’,可能因移栽地条件、移栽时间、移栽方法不当等因素给植株带来不利影响。”在咨询林业专家后,李信梅把目光投向了原地管护。“可是谁来长期保护,谁来监督?”带着疑问,她联系辖区公安、检察院、林业局反复论证,并赴徐某某家里实地考察。
“原地管护实质上是在没收南方红豆杉归国家所有的基础上,要求具有一定种植经验的行为人付出浇水施肥、修剪整形、病虫害防治等劳务,承担植株的管护责任。”涪陵区法院副院长孔令红对记者说。
最终,法官当庭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,罚金1000元,并责令其对已移栽成活的4株南方红豆杉就地管护。有关机关定期回访监督管护情况。“我愿意在专家指导下管护好这几棵树。”徐某某表示。
协同保护,让机制“联”起来
办案之余,涪陵区法院还探寻出一条协同保护的新路子。
今年三月,和风拂林,甘雨润物。涪陵区同乐镇雪峰村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:辖区八家单位的“院长+检察长+警长+局长+镇长”。
穿过蜿蜒盘旋的山路,大家齐聚在雪峰村一棵郁葱苍翠、树龄逾百年的南方红豆杉古树下,实地走访查看高龄植株生长情况,了解古树保护的风险和困境。
“保护好南方红豆杉,光靠一家的力量远远不够”“最重要的是创新裁判执行方式,让判决真正落地生根”。边走边看,一场“头脑风暴”拉开了南方红豆杉协同保护的序幕。
在这里,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、涪陵区法院联合辖区的检察院、公安局、司法局、林业局、同乐镇政府等成员单位,联合实施一系列措施,为南方红豆杉送上“护身符”:公开宣判一起非法移栽南方红豆杉的典型案件,揭牌一处南方红豆杉保护标志牌,召开一次保护南方红豆杉联席会议,签订一份《南方红豆杉协同保护机制》。
据了解,协同保护机制针对辖区内重大、疑难、复杂的涉南方红豆杉案件及保护执法司法难点、热点问题和应对措施等方面,建立南方红豆杉协同管理、定期联席会议、专案衔接会商、多方联合调研等机制。
“今后将吸纳动员司法行政、高校科研、社会公众三股力量,从调查研究、抚育管护、协同保护、生态共享四个关键要素展开持续行动。”涪陵区法院院长孙养统介绍。
数智法庭,让普法“动”起来
“车载便民法庭”是重庆法院研发的集诉讼服务、法治宣传、多元解纷等功能于一体的创新成果。
涪陵区法院借科技东风,以“车载便民法庭”为流动宣传平台,引入保护南方红豆杉普法宣传。至此,五个辖区近10个乡镇陆续出现了一道移动的保护珍稀物种法治宣传风景线。
“移栽野生红豆杉是犯罪!”
“法官,野生的动植物是不是都不能碰?”
“这么先进的移动法庭,能开庭还能普法,真是头一次见。”
在涪陵区同乐镇实胜村,一辆“车载便民法庭”驶入村民院坝里,引来20余名村社群众围观旁听。
庭审结束后,“车载便民法庭”摇身变成“普法大使”。随着大屏闪出野生动植物保护警示宣传短片,关于南方红豆杉的生长形态、地域分布、违法典型案例一一呈现,不少村民兴致盎然,拿出手机拍摄。
“乡亲们,大家是不是觉得移栽一棵树是小事,可要移栽的是南方红豆杉,那可就犯罪了。”法官联合检察官开起院坝生态讲堂,从移栽南方红豆杉讲到捕鱼、打鸟、砍树这些村民常见的“小事”和法律对这些“小事”的认定。
村民们人手领到了一本法治科普手册,上面印着南方红豆杉图片与法律规定提醒。“今天的宣传很震撼,学到很多法律知识。”村干部纷纷为法院普法点赞。
除了用好流动宣传,涪陵区法院还联合检察机关、行政机关、社工组织,将南方红豆杉保护融入到上门送法、校外实践课程、生物多样性基地打造等工作中,并邀请新闻媒体加入普法阵列,不断增强公众对保护南方红豆杉的法律意识。(刘 洋 本报通讯员 邹艳艳 张洁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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